稿酬个税令斯文扫地
作家张浩文耗费5年写成一部30余万字长篇小说,获得税后稿酬3万元,缴纳个税近1万元。800元稿酬个税起征点从1980年执行至今,30多年未变。为此,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作家张抗抗再次提交提案,呼吁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
一个作家呕心沥血好几年写成一部书,得到区区几万元稿酬,却还要切去一大块给政府,真可谓让斯文扫地。说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各方面无不表示很重要、很重视、很支持,可是,如果文化创作者不能获得与付出相称的报酬,那么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又从何谈起?
800元稿酬个税起征点是1980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确定的,当时,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也是800元。在之后30多年里,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从800元逐步提高到3500元,并且降低了税率,但稿酬个税起征点一直维持不变。这在客观上构成了对文人的政策性歧视。
30多年前,一个月800元是高收入,而现在,这笔收入连个人温饱都难以维持。如今完全靠写作为生的人越来越多,稿酬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另外,很多作品是几个月、几年创作完成的,却是一次性计税,致使创作者的税负愈发沉重。
多年来,各方人士不断就稿酬个税问题发出呼吁,可至今仍迟迟得不到解决。某种意义上,这比800元个税起征点本身更让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