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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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
财关税[2007]158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7-12-20 |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免征磷酸氢二铵(税号:31053000)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