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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五条”细则: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

The author:管理员 date:2013-3-30 read:277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30日印发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走势研判。

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正确解读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居民理性消费。要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

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及时加以制止、纠正。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实行效果监测和评估,做好预案,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税务、房屋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继续稳步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