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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管理涉逃税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批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8-21 点击量:1326

   7月15日,本报报道了陇西县一企业逃税案,当事单位陇西县宏富商砼有限公司因涉嫌逃税160余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宏兵被刑拘。8月15日,西部商报记者从陇西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案件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情:商砼公司涉逃税160余万

  警方通报称,2015年11月26日,定西市公安局向陇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移交案件线索:定西市国家税务局对陇西县宏富商砼有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稽查,发现陇西县宏富商砼有限公司涉嫌逃税160余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宏兵有重大嫌疑。2016年6月6日,徐宏兵被抓获。后徐宏兵因涉嫌逃税罪被刑事拘留,并被陇西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记者了解到,陇西县宏富商砼有限公司注册于2011年,由徐宏兵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为经营不善和债务纠纷,该公司抵债倒闭。徐宏兵家属提供的一份签订于2011年8月29日的《授权委托书》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陇西县宏富商砼有限公司所有事宜,委托期限为2011年8月29日至2013年12月30日。而当地税务机关稽查该公司涉嫌逃税是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

  进展:所涉税款罚款已补缴248万余元

  2015年7月27日定西市国税局稽查局《告知书》显示,公司应补缴税款1603904.06元,罚款801652.03元 。徐宏兵家人提供的缴税凭据显示,罚款80余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宏兵已于2015年8月24日主动缴纳,徐宏兵被拘后,2016年8月4日,家属筹款又补缴税款和滞纳金1686059元,目前共计缴纳248万余元。由于家属对滞纳金算法有异议,余款尚在沟通确定中。参与办理该起案件的陇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相关民警表示,现有证据证明2011年8月29日至2013年12月30日期间,受托人对陇西县宏富商砼有限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都是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宏兵的默许下进行的,徐宏兵为公司逃税的首要责任人,目前该案经侦初步调查阶段结束,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于公司逃税的追责和判决,最终需要检察机关和法院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