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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09-7-29 点击量:94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磷酸二铵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关税[2007]15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7-12-20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免征磷酸氢二铵(税号:31053000)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